第一條 為了適應新世紀新階段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要求,加強和規范思想政治教育,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制定本大綱。
第二條 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國共產黨在軍隊中進行的理論武裝和思想引導工作,是黨對軍隊實施思想政治領導的基本途徑,是加強軍隊全面建設、完成各項任務的中心環節,是增強部隊凝聚力、提高部隊戰斗力、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的重要保證。
第三條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務是:著眼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確保我軍始終成為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軍隊,確保國防和軍隊建設科學發展,確保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大力培育"忠誠于黨,熱愛人民,報效國家,獻身使命,崇尚榮譽"的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高素質新型革命軍人,引導官兵始終保持政治上的堅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純潔性,始終保持堅強的革命意志和旺盛的戰斗精神,真正做到打得贏、不變質。
第四條 思想政治教育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科學理論指導。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思想政治教育的先進性和科學性。
(二)貫徹以人為本要求。始終堅持人民軍隊的性質和宗旨,尊重廣大官兵的主體地位和創造精神,堅持啟發疏導、關心愛護與嚴格要求相統一,促進官兵全面發展。
(三)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貼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和軍事斗爭準備的實踐,把思想政治教育貫穿到軍事訓練等各項工作中,貫穿到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中,為提高部隊戰斗力和完成各項任務提供精神動力和思想保證。
(四)注重增強實際效果。理論聯系實際,注重質量效益,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促進思想進步與保持心理健康、加強思想教育與完善政策制度結合起來。
(五)加強實踐活動培育。發揮軍事訓練、部隊管理等實踐活動具有的特殊思想教育功能,引導官兵在完成任務中培育革命精神、優良作風和高尚品德。
(六)積極推進改進創新。繼承思想政治教育優良傳統,吸納先進文化,體現時代精神,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緊貼時代發展、緊貼使命任務、緊貼官兵實際,不斷創新發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形式和方法。
第五條 總政治部主管全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總參謀部、總后勤部、總裝備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全軍思想政治教育的有關工作??傉尾啃麄鞑繗w口承辦全軍思想政治教育的業務工作。
各級政治機關主管本單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級司令、后勤(聯勤)、裝備機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教育的有關工作。各級政治機關宣傳部門歸口承辦本單位思想政治教育的業務工作。
第六條 各級黨委必須把思想政治教育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堅持議教制度,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和原則,確定重要教育任務,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黨委書記是管思想、抓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負起領導責任。
第七條 政治委員和政治部(處)主任應當以主要精力抓思想政治教育,認真調查研究,精心部署安排,進行授課輔導,深入實際指導,切實抓好落實。
政治協理員、政治教導員和政治指導員,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思想政治教育,掌握官兵思想,認真備課施教,指導官兵討論,組織教育活動,進行隨機教育。
沒有編配政治干部的單位,由主官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八條 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學習實踐黨的創新理論,模范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命令、指示,做到言教與身教相一致,用自身的實際行動教育影響部隊。
第九條 各級司令、政治、后勤(聯勤)、裝備機關和各類干部,應當結合工作實際,主動參與,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條 總政治部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中央軍委的決議、命令、指示,制定全軍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制度和規劃計劃;
(二)部署和指導全軍理論學習、重大主題教育,指導全軍的經常性思想教育;
(三)組織編審思想政治教育基本教材;
(四)組織軍級以上領導干部理論輪訓;
(五)組織指導思想政治教育保障工作;
(六)中央軍委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一條 軍區級單位政治機關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總政治部和同級部隊黨委的決議、命令、指示,制定思想政治教育的計劃和措施;
(二)掌握部隊思想情況,制定本單位理論學習和重大主題教育實施意見并抓好檢查指導,指導本單位經常性思想教育;
(三)組織編審思想政治教育輔助教材;
(四)組織本單位軍、師級領導干部理論輪訓;
(五)組織指導本單位思想政治教育保障工作;
(六)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
副軍區級單位政治機關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參照前款規定履行職責。
第十二條 軍、師級單位政治機關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政治機關和同級部隊黨委的決議、命令、指示,掌握部隊思想情況,制定本單位理論學習、重大主題教育實施意見并抓好檢查指導,組織指導本單位經常性思想教育;
(二)組織本單位師、團級領導干部理論輪訓;
(三)培訓本單位理論骨干和基層政治教員;
(四)組織指導本單位思想政治教育保障工作;
(五)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三條 旅、團級單位政治機關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政治機關和同級部隊黨委的決議、命令、指示,掌握部隊思想情況,制定本單位理論學習、重大主題教育實施方案和每月思想政治教育計劃;
(二)組織召開教育準備會,開展各項教育活動,培訓基層教育骨干,檢查督促基層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落實;
(三)組織指導基層進行經常性思想教育;
(四)組織基層軍官理論輪訓;
(五)組織實施本單位思想政治教育保障工作;
(六)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 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內容包括:
(一)黨的基本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主要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等重大戰略思想在內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學習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
(二)人民軍隊性質宗旨和優良傳統。主要學習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學習黨和軍隊的革命歷史,培育革命人生觀和愛國奉獻、艱苦奮斗、尊干愛兵的自覺意識,發揚聽黨指揮、服務人民、英勇善戰的優良傳統。
(三)我軍歷史使命和軍人職責。主要學習馬克思主義戰爭觀和黨的軍事指導理論創新成果,學習黨中央、中央軍委關于軍隊建設的決策指示,學習人民軍隊根本職能和軍人職責要求,強化戰斗精神,培育戰斗作風,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
(四)法制紀律和道德規范。主要學習依法治國、依法治軍的理論和要求,學習國家的憲法、法律和軍隊的條令條例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學習社會主義公民道德規范和軍人道德規范,發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樹立和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
(五)形勢政策和遂行任務要求。主要學習了解國內外大事和時事政策,學習黨中央、中央軍委決策部署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習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要求,奠定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思想基礎。
第十五條 思想政治教育,必須以學習馬克思主義特別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為根本,以我軍歷史使命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戰斗精神教育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為重點,把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培育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融入全過程。
思想政治教育,應當與學習現代科技、歷史、經濟、文學藝術、民族宗教、軍事外交和心理學、管理學、教育學等知識相結合,增加科技和文化知識含量。
第十六條 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應當堅持要精要管用,緊密結合形勢任務和官兵思想實際,一個時期突出一個重點,增強主動性、針對性、實效性。
第十七條 部隊思想政治教育的時間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執行軍政訓練比例7∶3的部隊,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時間為54天;
(二)執行軍政訓練比例8∶2的部隊,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時間為42天;
(三)新兵入伍訓練階段思想政治教育時間,按照軍政訓練比例6∶4執行。
第十八條 團級以上領導干部理論輪訓每年不少于7天,黨委中心組學習每年不少于24天,專門教育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機關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一般與團級以上領導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同步進行。
第十九條 教學、科研(試驗)、醫療、文化體育等單位思想政治教育時間,每年不少于18天。
第二十條 軍隊院校學員思想政治教育時間,主要在政治理論課和黨(團)日安排。
第二十一條 師級以上單位部署安排思想政治教育,應當給所屬部隊留出自行安排教育的時間。旅、團級單位自行安排教育的時間,原則上不少于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時間的50%;營、連級單位自行安排教育的時間,每月不少于1天。
第二十二條 思想政治教育通常采取理論學習、重大主題教育、經常性思想教育等形式進行;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
第二十三條 思想政治教育通常采取下列方法實施:
(一)課堂教育灌輸。采取集中授課、舉辦講座和報告會、宣講輔導等方法,學習科學理論,灌輸先進思想。
(二)集中學習整頓。根據學習科學理論和重大主題教育需要,組織集中輪訓,開展專題教育,進行思想整頓。
(三)群眾自我教育。運用民主討論、平等交流、思想互助等方法,引導官兵在自覺參與、相互啟迪中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覺悟。
(四)隨機教育啟發。根據工作任務和官兵思想變化,隨時隨地進行一事一議、談心交心、現場鼓動等,因勢利導,析事論理。
(五)用好信息網絡。運用全軍政治工作網和部隊局域網,開展網上學習交流、思想互動、文化娛樂、嘉賓訪談和格言征集等活動,增強先進思想影響的覆蓋面和時效性。
(六)新聞輿論引導。組織收聽收看廣播電視新聞,觀看優秀影視節目,開展讀報評報、新聞點評和影視評介等活動,運用大眾傳媒資源進行思想政治教育。
(七)典型激勵警示。宣揚先進典型事跡,剖析反面典型教訓,思想啟發與典型引導相結合,分清是非、榮辱、美丑界限,形成奮發向上的軍營風氣。
(八)軍營文化熏陶。廣泛開展讀書演講、文藝演唱等形式多樣的群眾性文化娛樂活動,用好歷史、榮譽等教育資源及各種文化設施,建設富有濃郁戰斗氣息的軍營文化,營造健康向上的軍營政治環境和文化氛圍。
(九)儀式慶典激勵。舉行升旗、授槍、授裝、授銜等儀式,組織入伍、入團、入黨宣誓,開展重大節日和紀念日慶典活動,拍攝制作士兵軍旅生活紀念光盤,增強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
(十)行為規范養成。把說服教育與規范行為結合起來,發揮干部骨干模范作用,加強日常道德修養和行為養成。
(十一)心理教育疏導。普及心理科學知識,開展心理咨詢活動,做好心理調節工作,組織心理行為訓練,培育良好的心理素質。
(十二)法律咨詢服務。發揮軍隊政法部門、軍隊律師和基層法律骨干隊伍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咨詢活動,為官兵提供各種法律服務,增強學法用法、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
(十三)部隊、社會、家庭共育。運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成就,利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各種紀念場館,發揮官兵親屬和家鄉政府的積極影響,借助社會、家庭教育資源進行共教共育。
第二十四條 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與方法,應當從實際效果出發,根據不同內容和客觀條件靈活運用,并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創新。
第二十五條 思想政治教育通常按照下列環節和要求組織實施:
(一)計劃。根據上級指示和本單位實際,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明確教育內容和時間、解決的主要問題、形式與方法、基本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計劃由政治首長審批,政治機關下達;其中重要教育的計劃,由黨委研究確定。
(二)準備。按照計劃安排,深入分析官兵思想,組織協調教學力量,精心組織備課示教,安排準備配合活動,進行教育骨干培訓,認真準備教學器材。
(三)授課。圍繞教育主題,闡述基本觀點,講清基本道理,注重啟發引導,有針對性地回答解決官兵的思想認識問題。對缺課人員,應當組織補課。
(四)活動。根據教育需要,開展豐富多樣的配合活動,組織參觀見學等實踐教育活動,引導官兵按照教育目的和要求開展崗位踐行活動。
(五)討論。組織官兵聯系實際認真討論,消化授課內容,交流心得體會,辨析疑難問題。干部、骨干應當帶頭參加討論,發揮引導作用。
(六)總結。講評教育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辦法,鞏固深化教育效果。
第二十六條 組織實施思想政治教育,應當根據各類人員實際,堅持統一要求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先進性要求與層次性要求相統一。
第二十七條 士兵的思想政治教育,由旅、團級單位政治機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和本單位實際部署安排,基層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著重明確軍人職責要求和立身做人的基本道理,打牢履行義務的思想基礎。
對士官,旅、團級單位政治機關或者營、連級單位還應當根據需要組織對其進行專門教育,著重增強愛崗敬業意識,激勵發揮骨干作用。
新兵入伍思想政治教育,由組織入伍訓練單位的政治機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部署安排,新兵訓練機構組織實施,著重打牢由普通青年向合格軍人轉變的思想基礎。
第二十八條 基層軍官,在參加和組織士兵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時,還應當根據需要,由旅、團級單位政治機關組織對其進行專門教育,著重提高思想理論素質和履職盡責能力。
軍隊院校生長干部和地方大學生干部到部隊后,由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利用崗前培訓進行思想政治教育,著重提高安心部隊、熟悉基層、獻身國防的思想覺悟和能力素質。
第二十九條 團級以上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黨委中心組學習和專門教育由本級黨委根據上級部署安排和本單位實際組織實施,理論輪訓由各級政治機關按照職責規定組織實施,著重提高理論素養、思維層次、政策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強領導部隊建設科學發展、帶領部隊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
機關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通常隨黨委中心組一并實施,根據情況也可以與部隊一并實施或者由機關單獨組織實施。
離休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由干休所或者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組織實施,著重教育引導離休退休干部永葆政治本色,始終與黨中央、中央軍委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十條 教學、科研(試驗)、醫療、文化體育等單位專業技術軍官、文職干部和文職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由所在單位政治機關部署安排,所、科、室等基層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著重增強獻身國防事業、弘揚科學精神、求實創新、團結協作、服務部隊的思想政治素質。
第三十一條 軍隊院校學員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政治理論課教學為主渠道,與黨(團)活動相結合,由院校政治機關部署安排,承擔政治理論課教學任務的單位和學員隊具體組織實施。學歷教育學員著重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追求,培育高尚道德情操,打牢獻身國防和軍隊建設事業的思想政治基礎。任職教育學員著重提高政治素質和思想水平,提高任職需要的能力素質。
第三十二條 職工、非現役公勤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由所在單位政治機關根據上級指示部署安排,基層單位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進行。
第三十三條 各級政治機關應當加強對思想政治教育的檢查考評,督促各級履行抓教育的職責,督促機關改進對教育的指導,督促教育組織實施單位聯系實際解決問題。
各級政治機關組織思想政治教育檢查考評,必須注重實際效果,檢查考評的內容主要包括:教育時間、人員、內容、制度落實情況,官兵對學習教育內容理解掌握情況,黨委抓教育、機關指導教育情況,思想政治教育對加強部隊全面建設和提高官兵綜合素質的作用效果,官兵世界觀方法論、事業心責任感等情況,部隊精神面貌、風氣建設、安全穩定和完成任務等情況。
各級政治機關組織實施思想政治教育檢查考評,一般結合半年和年終工作總結進行,重要教育可以專門組織。對基層單位思想政治教育的檢查考評,主要由軍級以下單位政治機關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 軍級以上單位根據總政治部的統一部署,組織評選表彰思想政治教育先進單位,評選表彰的對象是師、旅、團級單位。
思想政治教育先進單位的條件是:黨委領導和統籌教育有力,機關指導教育規范,部隊教育秩序正規,教育時間、人員、內容和制度落實,教育質量效果好,官兵滿意率高。
軍級以上單位組織評選思想政治教育先進單位,應當結合年終工作總結進行,采取考評和師、旅、團級單位自評相結合的方式,由政治機關組織考評推薦,黨委審批。
第三十五條 黨委議教制度。黨委議教,軍區、副軍區級單位黨委每半年一次,軍、師級單位黨委每季度一次,旅、團級單位黨委每兩個月一次,開展重要教育時應當及時進行。黨委議教,主要是領會上級指示要求,分析部隊教育形勢,研究部隊思想情況,確定重要教育任務,提出教育目的要求,統籌解決教育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第三十六條 歸口管理制度。司令、后勤(聯勤)、裝備機關結合業務工作安排的教育,需要在規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時間內安排的,由宣傳部門綜合報政治機關統籌計劃,經黨委會或者首長辦公會研究確定后,由政治機關統一部署下達。
第三十七條 旅、團統籌制度。旅、團級單位應當從實際出發,加強統籌協調,搞好結合,在落實上級指示要求的前提下,行使對教育內容的調整權、教育時機的選擇權、形式與方法的決定權、經常性思想教育的自主權。
第三十八條 思想調查分析制度。各級應當把掌握思想情況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環節和基礎性工作,認真組織調查研究,摸清官兵思想和社會、家庭影響,進行思想情況分析。遇有國內外重大事件、部隊重大情況和執行重大任務,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和匯報部隊思想情況。
第三十九條 教育準備會制度。旅、團級單位政治機關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教育準備會,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研究部署教育任務,組織備課示教、評教評學。軍、師級單位政治機關在部署重要教育時,視情召開教育準備會。
第四十條 理論學習制度。團級以上領導干部應當堅持黨委中心組學習、集中輪訓、自學、課題研究和考查評學等在職理論學習規定。機關干部的理論學習,一般與黨委中心組學習同步進行?;鶎榆姽賾斅鋵嵗碚搶W習日、理論輪訓、開展崗位踐行活動等規定。士兵的理論學習,主要結合具體教育內容學習基本理論觀點。
第四十一條 日常教育制度。各級應當堅持組織收聽收看廣播電視新聞,組織讀報和上網學習,落實開展談心交心活動、領導干部作形勢政策報告等制度。
第四十二條 政治教員應當熱愛和鉆研思想政治教育,有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責任感,具備所需要的政治理論素養、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授課藝術和心理疏導能力。師級以下單位的政治教員還應當做到:會搞思想調查和計劃安排教育,會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備課講課,會做思想工作,會進行心理教育疏導(以下簡稱"四會")。
第四十三條 各級政治機關應當根據本單位教育需要,統籌使用教育力量;注重發揮優秀政治教員的作用,組織優秀政治教員巡回授課、網上授課、電視授課,增強教育效果。
第四十四條 各級政治機關應當加強對政治教員的培訓,組織政治干部集訓、院校政治理論課教學、新任職政治指導員崗前培訓時,應當把提高組織實施思想政治教育能力作為重要內容。軍隊院校在政治干部培訓和生長干部政治理論課教學中,應當開設思想政治教育課程。旅、團級單位應當通過召開教育準備會、組織學習培訓、開展崗位練兵等,加強對政治教員的經常性培養。各級應當為政治教員學習、備課提供必要的時間和條件。
第四十五條 師級以下單位組織開展爭做"四會"優秀政治教員活動。
各級政治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和上級指示,組織評選表彰"四會"優秀政治教員。
第四十六條 各級應當加強對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把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設施建設納入部隊建設整體規劃,保證教育有場所、上課有桌椅、學習有資料、教學有設備、活動有經費。
第四十七條 各級政治機關應當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教材建設。全軍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教材由總政治部統一組織編印,輔助教材由軍區級單位政治機關根據需要編印。各級政治機關應當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積極發展音像和多媒體教育材料。
第四十八條 各級應當完善廣播、電視、網絡教學設施,改善營區廣播電視系統,完善配套旅、團演播室和基層接收設施;建好用好全軍政治工作網和部隊局域網,逐步實現終端到連;加強基層多媒體教學設施建設。
第四十九條 各級應當因地制宜建設軍史館、文化活動中心、"指導員之家"、學習室和連隊俱樂部、榮譽室,加強使用管理,充分發揮效能。
第五十條 各級應當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必需的經費保障,政治工作單位標準經費主要用于組織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補助經費必須??顚S?。
第五十一條 戰時的思想政治教育,參照本大綱并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進行。
國防生、民兵預備役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參照本大綱執行。
第五十二條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思想政治教育,依照本大綱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大綱自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起施行。二〇〇七年一月一日總政治部印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思想政治教育大綱(試行)》同時廢止。
(來源:國防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