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網絡時代人格權的刑事保護
利用信息網絡侵犯公民人格權行為的刑法規制——最高人民檢察院第34批指導性案例述評 陳國慶(3)
被害人受欺騙的承諾與法益處分目的錯誤——結合檢例第140號等案例的研究 周光權(17)
立法建議
“單位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立法建議條文設計與論證 李奮飛(37)
實證研究
綜合犯罪率測算方法與應用 白建軍(55)
酌定不起訴的時代命運 趙興洪(74)
量刑的法外因素與量刑規范化改革 勞佳琦(91)
訴訟理論
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與人身強制措施制度的完善 孫長永(108)
犯罪記錄封存“但書”規定的法教義學展開 曾新華(132)
刑事訴訟法學中的“法理”樣態及其法理化 自正法(147)
“案—件比”正向輻射下補充偵查制度的結構轉型與發展 金 石(162)
·網絡時代人格權的刑事保護·
利用信息網絡侵犯公民人格權行為的刑法規制——最高人民檢察院第34批指導性案例述評
摘 要:信息網絡的迅速發展為社會公眾帶來生活便利的同時,有時也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而導致網絡空間亂象叢生。其中,肆意詆毀他人名譽、窺探他人隱私等行為嚴重侵害他人人格權。最高人民檢察院第34批指導性案例以“網絡時代人格權刑事保護”為主題,包括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網絡誹謗,網絡侮辱,偷拍他人隱私販賣、傳播牟利,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等五件關涉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集中展現了檢察機關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自覺能動履職,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懲處犯罪、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網絡秩序。深入理解本批檢察指導性案例的選編背景、主要考慮、鮮明特點、指導意義,能夠更好使其示范、引領、指導檢察辦案,積極適應、不斷滿足網絡時代和民法典時代人民群眾更高的法治需求。
關鍵詞:網絡犯罪 民法典 人格權 能動司法檢察 檢察指導性案例
作者簡介:陳國慶,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被害人受欺騙的承諾與法益處分目的錯誤——結合檢例第140號等案例的研究
摘 要:對于被害人受欺騙后所作承諾效力的認定,法益關系錯誤說總體上具有合理性。但是,傳統上對于法益關系的理解較為狹窄,難以將其運用到欺騙他人捐獻器官、侵犯個人信息的某些場合。為此,應當將法益處分目的錯誤納入審查視野,即與被害人所意欲實現的法益處分目的有關的錯誤,是法益關系錯誤的情形之一,從而形成修正的法益關系錯誤說。被害人存在傳統上所說的法益關系錯誤的,承諾無效;超越傳統法益關系范圍,但肯定被害人的承諾阻卻違法與國民規范感覺明顯不符的,需要進一步考察被害人的法益處分目的是否存在錯誤。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而言,被害人受欺騙后提供個人信息的,不存在傳統的法益關系錯誤。但是,《個人信息保護法》第17條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個人告知“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的規定表明,被害人發生法益處分目的錯誤時,其承諾無效。個人信息處理以及醫療活動方面“告知同意規則”的存在,都足以印證“包含法益處分目的錯誤在內的法益關系錯誤說”的合理性。
關鍵詞:被害人承諾 欺騙 法益關系錯誤說 法益處分目的錯誤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作者簡介:周光權,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數字經濟的刑事安全風險防范體系建構研究”(項目編號:21&ZD209)的研究成果。
·立法建議·
“單位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立法建議條文設計與論證
摘 要: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推動的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驗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其影響和前景獲得了社會各方的高度認可。但是,公檢法三機關對企業涉罪案件從寬處理,監督企業合規整改,需要刑事程序法的賦權。因此,隨著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的深入推進,需對《刑事訴訟法》進行及時修改,將企業合規建設的制度創新和成功做法加以固定,從而于法有據地提升企業合規建設的司法推動力。就立法方案而言,為解決責任主體的雙重性、表意機制的代議性、集體財產的共有性、訴訟行為的代行性等帶來的固有訴訟問題,確保單位刑事案件的妥善處理,宜在“特別程序”一編中設立“單位刑事案件訴訟程序”作為第二章?!皢挝恍淌掳讣V訟程序”除了包括合規附條件不起訴等核心條款以外,還涵蓋辦理單位刑事案件的方針與原則、訴訟代表人、強制性措施、責任主體分離追訴等基礎條款,以對單位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進行“全流程”規范。
關鍵詞:涉案企業合規改革 立法方案 刑事訴訟法 單位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附條件不起訴
作者簡介:李奮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本文系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項目“企業刑事合規的中國化路徑”(項目編號:22XNL003)的研究成果。
·實證研究·
綜合犯罪率測算方法與應用
摘 要:傳統犯罪率測算方法存在內容上的片面性、計量方法上的主觀性、數據來源上的人為性等弊端。綜合犯罪率是以法院刑事案件審理大樣本為直接數據來源,對多個維度的刑事案件信息進行統計學降維處理而計算的犯罪率,是多個細分犯罪率以及從中提煉濃縮的主成分因子的綜合。其測算方法實現了內容上的綜合性、計算方法上的客觀性和數據來源上的原始性三個突破。綜合犯罪率的測算方法屬于法學實證發現的工具理性范疇,為犯罪、刑法以及刑事政策研究拓展出一些新的知識推進場景:犯罪狀況的評估與預測、刑事大樣本數據信息的構造發現、犯罪與相鄰社科現象之間關系的實證研究。470萬樣本的綜合犯罪率測算結果發現,目前中國社會最突出的犯罪問題主要不是財產犯罪、暴力犯罪、人身犯罪,而是失信犯罪。此外,不能一般地說“經濟越發達,犯罪問題就越嚴重”或者相反,不宜再將犯罪狀況的“輕重”與刑事政策的“寬嚴”簡單對應起來。
關鍵詞:犯罪率 降維分析 主成分分析和因子分析法 失信犯罪 刑事政策
作者簡介:白建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酌定不起訴的時代命運
摘 要:傳統主流觀點認為我國酌定不起訴適用率偏低,未能有效發揮其制度功能。但是,由于我國的犯罪定義包含定量要素、偵查機關出罪自由裁量權大,審查起訴前階段分流了大量不需要追訴的案件,故不能簡單以酌定不起訴的數量、適用率來評判其制度效益。從“半酌定半法定”到“以酌定為主”,酌定不起訴制度在司法實踐中正隱性擴張。這種擴張有其合理性,但在技術路徑上存在缺陷。在實踐需求和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擴張態勢會得到維持?;谒痉ㄕ摿?,宜以《刑法》第5條、第61條替代第37條作為擴張的主要實體法根據?;诹⒎ㄕ撘暯?,應適時修改《刑事訴訟法》,以刑事政策妥當性重塑酌定不起訴的正當性根據并進行類型整合。根據案件是否滿足起訴條件,不起訴分為法定不起訴和酌定不起訴。刑法規定應當免除處罰的情形(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納入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除了狹義的酌定不起訴,還包括“核準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和解不起訴”及正在試點的“合規不起訴”。
關鍵詞:酌定不起訴 起訴便宜主義 免除刑罰 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刑事一體化
作者簡介:趙興洪,西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本文系西南大學中央高?;究蒲袠I務費項目“打黑除惡斗爭中的權力優化與權利保障”(項目編號:SWU1009003)的研究成果。
量刑的法外因素與量刑規范化改革
摘 要:量刑規范化改革試圖通過規范量刑方法和步驟、統一量刑標準和尺度來實現同案同判。然而,量刑決策的本質、法官認知的機制、司法環境的局限共同決定了在量刑活動中至多只能消減而無法消除法外因素對量刑的顯著影響,而且這種影響可能會越來越隱秘。以犯罪人性別這一典型的法外因素作為觀察指標的實證研究發現,在控制了犯罪嚴重性、犯罪人的前科劣跡以及法官主體性因素的影響后,犯罪人性別對量刑結果存在不系統的顯著影響,這種影響存在與否及其表現形式因罪而異:法官對故意殺人罪量刑時具有“重男輕女”的傾向,對詐騙罪和販賣毒品罪量刑時卻表現出了“重女輕男”的相反傾向,只有搶劫罪的量刑結果實現了“男女平等”,并不普遍存在傳統觀點所主張的“重男輕女”的統一趨勢。在評估量刑規范化改革成效時,既要關注量刑指導意見所列出的法定因素是否得到了規范、統一的適用,還要關注未被量刑指導意見提及的法外因素在量刑活動中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與消減。即使發現法定因素的適用沒有偏離量刑指導意見,也不能認為改革目標已經達成,還需要進一步借助大數據與算法等先進技術手段對法外因素帶來的量刑偏差進行識別與控制。
關鍵詞:量刑規范化 法外因素 犯罪人性別 實證研究
作者簡介:勞佳琦,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
本文系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一般課題“財產性判項與減刑假釋聯動機制研究”(項目編號:20SFB2014)的研究成果。
·訴訟理論·
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與人身強制措施制度的完善
摘 要: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要求是,堅持人身強制措施的訴訟保障功能定位,盡可能把非羈押訴訟作為刑事訴訟的常態,把逮捕羈押作為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最后手段,杜絕以逮捕綁架起訴和審判的現象。我國人身強制措施適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未決羈押率過高、羈押期限過長,而且人身自由受到非法侵害的被追訴人缺乏有效的救濟手段,其原因相當復雜。完善人身強制措施的總體思路應當是:尊重訴訟規律,恪守刑事司法基本原則;立足中國國情,從技術到制度穩步推進;堅持系統思維、目標導向,統籌協調各方關系。要把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要求和預期目標落到實處,應當擴大適用非羈押性強制措施,盡力減少拘留、逮捕等羈押性強制措施的適用,并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和考核機制。
關鍵詞:少捕慎訴慎押 人身強制措施 逮捕 非羈押訴訟 訴訟規律
作者簡介:孫長永,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教授。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問題研究”(項目編號:19AFX009)的研究成果,并受到“重慶英才計劃”資助。
犯罪記錄封存“但書”規定的法教義學展開
摘 要:犯罪記錄封存是刑事執行的延伸,兼具程序和實體性質,應借助法教義學方法進行體系性闡釋和反思?!暗珪币幎ㄊ窃撝贫鹊幕緲嫵梢刂?。但書一“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進行查詢”因涉及定罪量刑問題,應回歸《刑法》進行解釋,除特殊累犯外不得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進行刑事法律評價,也不得在舉證質證環節援引。但書二“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導致例外吞噬原則,沒有正確認識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是輕罪未成年再社會化利益與公共利益權衡后的選擇,且與《刑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輕罪免除報告制度相抵牾,還不成比例地限制了《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故屬于隱藏的法律漏洞。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未成年犯更好地回歸社會”,而但書二文義超出了立法目的,應當進行目的性限縮,不予適用,唯此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才能名符其實和回歸初心。
關鍵詞:犯罪記錄封存 但書 法教義學 法律漏洞 目的性限縮
作者簡介:曾新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體系化建構研究”(項目編號:21YJC820005)的研究成果。
刑事訴訟法學中的“法理”樣態及其法理化
摘 要:刑事訴訟法學中的“法理”是指,衡平和證成刑事訴訟程序的正當性,蘊含著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兼顧公正與效率以及平衡控辯審的程序原理或理論依據,亦可稱為程序之法理或公理。從程序法律到程序法治,再到程序法理,其發揮著“橋梁效應”“體系效應”與“共同體效應”,故有必要從多維度發現和挖掘刑事訴訟法理的表達。通過對檢索到的故意傷害罪的裁判文書和刑事訴訟法理研究成果進行定量分析可知,當前刑事訴訟法理的使用與研究成果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深度上,均處于缺席或半缺席的狀態。刑事訴訟法理化,一則需要發現與提煉“程序法理”的表達,逐步推進“程序法理”使用和研究的層次化與體系化;二則以“程序法理”為中心,助推法律職業共同體之間的良性互動,真正發揮程序法理“引擎器”之功效。
關鍵詞:刑事訴訟法學 法理 程序法理 正當程序 訴訟構造
作者簡介:自正法,重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未成年人刑事實體與程序銜接路徑研究”(項目編號:21BFX182)的研究成果。
“案—件比”正向輻射下補充偵查制度的結構轉型與發展
摘 要:隨著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刑事訴訟理念的持續提升,補充偵查制度一直處于結構轉型之中。在1996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后,補充偵查制度呈現出“以程序倒流型補充偵查為主,其他類型補充偵查為輔”的結構。但隨著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的施行,補充偵查制度的結構模式在實踐中發生了重大變化,審查逮捕案件提出補充偵查意見、自行補充偵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審判所需證據等不倒流型補充偵查成為補充偵查的主要類型,程序倒流型補充偵查大幅減少?;凇鞍浮取睂ρa充偵查制度運行的影響,補充偵查制度的結構轉型對提高刑事訴訟效率、保障人權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對案件質量、補充偵查效果提出了考驗。為推動補充偵查制度的創新發展,一方面要構建完備的訴前引導偵查制度,另一方面要完善相應配套機制。
關鍵詞:案—件比 補充偵查 結構轉型 案件質量
作者簡介:金石,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