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紅,天津武清人,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崗位研究員,博士研究生導師,博士后合作導師。
1986年獲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89年獲北京大學刑法專業碩士學位,2016年獲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博士學位。
職業簡歷:
1989年7月畢業于北京大學,1989年7月至2002年7月在煙臺大學法學院、科研處從事教學、科研及近兩年的管理工作
2002年8月至2005年9月在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2005年10月至2017年8月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法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2017年9月至今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學科研工作
2011、5——8 美國特拉華大學高級訪問學者
主要研究領域:刑法學、刑事政策學、犯罪學
主要社會兼職:
2001至今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2009至今 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理事
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在北京市密云區檢察院掛職副檢察長
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
1、《經濟犯罪熱點問題研究》,獨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2、《刑事政策學的重構及展開》,獨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
3、《刑事政策學》(第二版)獨著(教材),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出版。
4、《刑事和解的精神》,獨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9月出版。
論文、文章:
1、《論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刑法觀》,載《煙臺大學學報》(哲社版)1993年第2期,全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法學》1993年第9期轉載。
2、《論利用經濟合同詐騙與經濟合同糾紛的界限》,載《中外法學》1994年第2期。
3、《論商業賄賂犯罪》,載《中外法學》1996年第2期。
4、《過失危險論》,載《中國刑事法雜志》1998年第6期。該文被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1999年第2期轉載。
5、《論信用卡詐騙罪》,載《政法論壇》2000年第4期。
6、《有價證券詐騙罪中的幾個問題》,載《山東公安??茖W校學報》2000年第1期。全文被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2000年第6期轉載。
7、《論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載《煙臺大學學報》2002年第2期。
8、《特別防衛的立法與司法釋義》,載《中國律師》,2004年第7期。
9、《論嚴格責任的嚴格程度》,載《法學評論》2005年第5期。
10、《當代中國犯罪觀的轉變》,載《法學研究》2006年第2期。
11、《民憤對刑事司法的滲透及其矯正》,載《中國監獄學刊》,2006年6期。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刑事訴訟?刑事司法》2007第3期轉載。
12、《刑罰的變遷、回歸與突破》,論文,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7年第2期。
13、《論刑事政策學的研究對象》,載《法學評論》2007第3期。
14、《犯罪被害人經濟救濟》,載《當代法學》2007第3期。
15、《刑事政策概念誤區種種及矯正》,載《江蘇公安高等??茖W校學報》2007年第6期,獨立。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刑事法學》2008年第5期轉載。
16、《試論刑事和解與恢復性司法的關系》,載《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09年第5期。
17、《犯罪人及被害人從“被動”到“主動”的位移》,載《中國監獄學刊》,2009年第5期。
18、《應然宏觀刑事政策的基礎論證》,載《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09年第5期,獨立。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刑事法學》2010年第5期轉載。
19、《刑事和解與罪刑法定的關系》,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
20、《社會矛盾化解:由“賠償從輕”向刑事和解的遞進》,載《人民檢察》2010年第17期。
21、《對一般預防的否定論證》,載《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10年第5期,獨立。被高校文摘2010年第6期摘選。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刑事法學》2011年第2期轉載。
22、《警察權與恢復性司法》,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2012年第2期。
23、《現實與邏輯演繹的刑事政策》,載《法學評論》2012年第5期。
24、《殊途異歸:古今刑事和解》,載《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13年第2期。
25、《腐敗犯罪的主體預防》,載《中國監獄學刊》,2014年第5期。
26、《受賄罪的司法認定》,載《法學雜志》2016年第4期。
27、《依法處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載《中國法院報》,2016年12月24日第二版。
28、《從“嚴”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載《中國審判》2017年第2期。
29、《刑事和解的實體性與程序性》,載《政法論壇》2017年第2期。
30、《認罪認罰處理機制研究》,載《山東警察學院學報》2017年第2期。
31、《企業產權被侵犯后的刑事法認定》,載《法學雜志》2018年第11期。
32、《認罪認罰程序下的量刑建議問題研究》,載《中國刑警學院學報》201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