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廣,河南南陽人。大連海事大學學士、碩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碩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
2002年6月起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工作;2004年—2014年任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研究室副主任;曾在清華大學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也曾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學者;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國際法研究所副研究員。
主要研究領域:海商法、合同法、保險法、國際商法。
主要社會兼職: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專家庫專家,中國法學會長江海商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海商法協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理事,大連國際仲裁院(大連仲裁委員會)副院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等多家仲裁機構仲裁員,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專家調解員。
電子信箱:wzhang@cass.org.cn
主要學術成果:
著作
《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研究》,獨著,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10月版
論文、文章類
《“一帶一路”和中國<海商法>修改》,《中國遠洋海運》2020年第1期
《雇傭救助的性質及其法律適用》,《國際法研究》2018年第5期
《<海商法>修訂的若干焦點問題》,《中國遠洋海運》2018年第6期
《“一帶一路”倡議背景下的國際海事司法中心建設》,《國際法研究》2017年第5期
《改革和完善我國海事審判制度的幾點建議》,《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2期
《“加百利”輪海難救助合同糾紛再審案評析》,《法律適用》2016年第8期
《中國海商法學發展評價》,《國際法研究》2017年第4期
《如何應對韓進海運破產保護的沖擊》,《經濟參考報》2016年9月14日
《海上貨物運輸法的歷史發展及其啟示》,《中國海商法研究》2016年第2期
《全球航運大變局挑戰航運監管》,《經濟參考報》2016年5月11日
《海運大國應成為國際海事司法中心》,《經濟參考報》2016年2月17日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承運人的識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13年第6期
《應對淡水河谷“大船計劃”需要法律設計》,《經濟參考報》2013年7月9日
研究報告類
《中國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數報告》,2013—2019年
《我國海洋維權司法對策研究》,2017年
《我國應盡快批準實施<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2013年
《應為進口伊朗原油的我國郵輪提供主權擔?!?,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