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海陽,分別于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羅馬第二大學獲得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現于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工作,副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主要研究領域:民法
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類
專著:《對他人行為之侵權責任》,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20萬字
專著:《論法律行為的概念》,社科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20萬字
專著:《侵權法學新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年版。20萬字
譯著:《懲罰性賠償金:普通法與大陸法系的視角》,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英譯中,25萬字
譯著:《學說匯纂第4卷:恢復原狀與責任的承擔》,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拉譯中,10萬字
論文類
1.“環境侵權類型的重構”,《中國法學》2017年第4期;
2.“環境損害事件的應對:侵權損害論的局限與環境損害論的建構”,《法制與社會發展》2019年第2期;
3.“法院對醫務人員過失判斷依據之辨析——以《侵權責任法》施行以來相關判決為主要考察對象”,《現代法學》2015年第2期;
4.“侵權法中公平分擔損失規則的司法適用”,《法商研究》2016年第5期;
5.“《侵權責任法》中“高度危險”的判斷”,《法學家》2015年第2期;
6.“法律行為概念的再思考”,《比較法研究》2016年第1期;
7.“人格權規范的屬性與表達”,《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 》2015年第2期;
8.“大氣污染所致生態環境損害及救濟之辨析——基于“大氣污染公益訴訟第一案”展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18年第2期;
9.以“生態恢復論”重構環境侵權救濟體系,《中國社會科學》2020年第2期(合著);
10.民法典“綠色化”與環境法典的調適,《中外法學》2018年第3期(合著);
11.修復生態環境責任的實證解析,《法學研究》2017年第3期(合著);
12.“民法典編纂是實施依法治國的必要途徑”,《人民法治》2017年第10期;
13.“推進環境規范的法典化”,《中國國情國力》2018年第11期;
14.做好司法解釋入典的“加減法”,《群言》2020年第3期;
15.“刑法與民法的“分”“合”之辨”,《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5期;
16.“美國金融監管機構頒布“沃爾克規則””,《光明日報》2014年9月21日;
17.“人格權規范應編排在民法典總則”,《中國社會科學報》2015年5月13日;
18.“人格權保護的規范屬性及表達方式”,《學習時報》2017年2月22日;
19.“雇主責任源流考:針對船東、旅店主或馬廄主盜竊或不法損害的事實之訴”,《私法研究》2016年第1期;
20.“意大利侵害生命權的損害賠償制度研究”,《民商法論叢》第39卷;
21.“過錯推定責任流變考”,《民商法論叢》第51卷;
22.“論準私犯”,《民商法論叢》第47卷;
23.生物損害:意大利司法審判的杰作(判解研究2008年第4輯 總第42輯);
24.侵權責任法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研究(蘇州大學學報2011年第6期)(合著);
25.民法典與國家治理、經濟發展、權利保護(新湘評論2020年第12期);
26.“沃爾克規則”爭議聲中登場,新產經2014年第4期;
27.美國如何監管海外賬戶?,新產經2013年第3期;
28.霍菲爾德權利分析模式研究( 東吳法學2006秋季刊);
29.白平訴閻崇年懸賞案分析(中國審判2011年第7期)(合著)。
主持省部級以上課題情況
中國博士后面上資助項目:“法律行為概念研究”,已結項
中國博士后特別資助項目:“法律行為理論研究”,已結項
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對他人行為之侵權責任”,已結項
中國法學會課題:“環境司法實踐中類型化研究”,已結項
另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一般項目,司法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教育部等部級項目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