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男,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研究生導師,法學博士,國家資助博士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愛德華茲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訪問學者,曾從事警務工作和法官工作。主持和參加國家級、省部級課題近20項,出版專著5部,編著1部,發表論文近50篇。2008年獲全國法院系統學術討論會三等獎和黑龍江省法院系統學術討論會二等獎;2012年獲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資助獎勵;2013年獲博士后科學基金特別資助獎勵;2014年獲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博士后學術成果獎;2015年獲中國刑事訴訟法學會第四屆中青年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同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優秀博士后研究報告獎;2016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對策信息三等獎,同年獲中國法學會第四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提名獎;2018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對策信息三等獎;2019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優秀科研成果獎;2020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對策信息三等獎。
2017年-2018年,通過遴選參加北京市委和團市委組織的北京市國家治理青年人才培養計劃,在北京大學管理學院學習。2018年-2019年,通過考試進入北京大學人權法碩士項目,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習。
主要研究領域:刑事訴訟法、證據法、司法制度、國際人權法和犯罪學。
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類:
《刑事訴訟法律關系客體研究》(獨著),方志出版社2014年12月版,2014年獲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博士后學術成果獎;2015年獲中國刑事訴訟法學會第四屆中青年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同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優秀博士后研究報告獎;2016年獲中國法學會第四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提名獎; 2019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優秀科研成果獎。
《審判中心主義的第二路徑》(獨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6年9月版。
論文類:
程序法事實證明的概念、適用、實質與意義,《中國刑事法雜志》2013年第7期,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
非法證據排除的證明方法,《學習與探索》2013年06期。
逮捕、羈押措施的完善與證明標準的層次性研究,《湖北社會科學》2014年第1期。
被追訴人權利保護體系的位階性研究,《吉首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4年第2期。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適用中的司法證明問題——以《非法證據排除規定》、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釋為視角,《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