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上午,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青年論壇”在會議室舉行。正在我所訪學的俄羅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副研究員鮑威爾先生就“俄羅斯的法治現狀與發展(一)”問題進行了演講,論壇由張少瑜研究員主持。
鮑威爾在講座中主要回顧了古代俄羅斯和前蘇聯的法治狀況,以及前蘇聯解體后的俄羅斯的主要法律狀況。他指出,研究俄羅斯目前的法治狀況,一定要先了解古代俄羅斯的法治狀況。因為古代俄羅斯的早期立法先進而完善,這些古代法律文件不僅在當時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對今天俄羅斯的法學發展和法治狀況具有很深遠的影響。
接著,鮑威爾簡要回顧了俄羅斯國家形態演變的過程,并對各個時期的重要立法活動及重要法典進行了梳理。尤其對古羅斯國家時期的羅斯真理(又稱羅斯法典)、俄羅斯國家的第一部法典——“大公律書”、1550年伊凡雷二蒂頒布了沙皇律書、1649年沙皇米哈伊洛維奇頒布的“會典”、以及19世紀尼古拉一世時代著名的 “俄羅斯帝國法令全集 ”等重要法律文件進行了評介。他指出,俄羅斯法律體系在二十世紀已經形成。而且,從彼得大帝時期開始,由于受西歐文化,特別是人文主義和自由主義的影響,到十月革命之前,法治國家的思想在俄羅斯傳播也很廣泛。
最后,鮑威爾介紹了十月革命后蘇聯的四部社會主義憲法,以及其他的重要立法。同時,他也介紹了蘇聯時期存在一些主要政治和社會問題,并回顧了蘇聯解體的過程以及當時的重要政治矛盾。
演講后,張少瑜研究員對鮑威爾的講座做出了積極回應。他強調了加強中俄法學交流的重要性。他指出,俄羅斯作為一個橫跨歐亞大陸的鄰國,不僅是我們與西方交流的一個窗口,同時由于前蘇聯是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俄羅斯與我國有著很多相似的歷史,所以,對俄羅斯法治建設中的問題與經驗進行比較研究非常重要。
(法學所科研處聶秀時撰稿,鄭瑾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