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香港澳門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原臺港澳法研究室人員基礎上,結合院內外有關專業領域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專家、學者共同組建。中心第一任主任信春鷹(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第二任主任吳建璠(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首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原副所長)。第三任主任楊一凡(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第四任主任邵波(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原黨委副書記、副所長)。
2.中國社會科學院臺港澳法研究中心現任機構設置
主任:陳欣新
秘書長:葉遠濤
3.中心定位與主要研究領域
(1)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法律問題。解決臺灣問題、實現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維護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從法學角度研究臺灣問題,為構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框架提供法理支撐,是遏制“臺灣法理獨立”,推動兩岸制度化交往所需,具有重大理論價值和發展前景。
(2)港澳臺法治研究。本領域研究能夠滿足推進香港政制平穩發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內地與港澳地區區域一體化進程、特別行政區制度與中國特色大國治理結構融合的理論需求,符合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具有重大理論價值和應用價值。
(3)“一國兩制”研究。對兩岸和平統一、兩岸共同維護中華民族共同利益、港澳臺地區的區際法律沖突和區際司法合作、“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研究、“一國兩制”的國際經驗等問題進行研究,對解決“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問題、中國和平統一等問題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