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叢書
《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親屬編》
A Propositional Version with Reasons for Civil Code Draft of China
《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梁慧星主持的中國民法典立法研究課題組歷時近二十年完成的重要學術成果。作為該成果的正式出版物,《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叢書共分八卷九冊,分別是: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總則編、物權編、債權總則編、合同編(上、下冊)、侵權責任編、親屬編、繼承編。
《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的出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首先,作為中國民法典的專家建議稿,將成為我國未來民事立法和編基中國民法典的重要參考;其次,本叢書集我國民法學者近二十年的學術積淀,具有非常高的學術品質,集成了民法學研究的重要成果,是推動民法學科研究的繁榮與進步的新的學術平臺;最后,本叢書是我國目前民法學的集大成之作,可以向國外的同仁展示中國民法的學術研究水平。
民法為市民社會的法,所規范的社會關系大致為兩類:經濟生活關系和家庭生活關系。與此相應,民法規范也大別為兩類:財產法和身份法。親屬法屬于純粹的身份法。受蘇聯民法立法和理論的影響,以及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家庭經濟職能的喪失,民法理論認為家庭生活與經濟生活無關,因而否認親屬關系屬于民法的調整范圍,否認親屬法屬于民法的組成部分,并改稱"婚姻法"、"婚姻家庭法"。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家庭的經濟職能日益增強,認為家庭生活與經濟生活無關的舊理論最終被拋棄。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適時地將親屬關系納入民法調整范圍,規定了調整親屬關系的若干基本規則。特以民法通則上述規定和現行婚姻法、收養法規定為基礎,設立本編。
本書目錄
第六編 親屬
第六十八章 通則
第六十九章 親屬
第七十章 結婚
第一節 結婚的實質要件
第二節 結婚的形式要件
第三節 婚姻的無效與撤銷
第七十一章 夫妻關系
第一節 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節 夫妻財產制
第一目 法定夫妻財產制
第二目 約定財產制
第三目 非常夫妻財產制
第七十二章 離婚
第一節 登記離婚
第二節 訴訟離婚
第三節 離婚后子女的監護、扶養和教育
第四節 離婚后的財產分割與救濟
第七十三章 父母子女
第一節 父母與親生子女
第二節 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
第三節 子女在家庭中的權利、義務
第四節 父母照顧權
第七十四章 收養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收養關系的成立
第三節 收養的效力
第四節 收養關系的解除
第七十五章 扶養
第一節 扶養與扶養關系
第二節 扶養的條件和方式
第三節 扶養關系的變更和終止
第七十六章 監護與照顧
第一節 未成年人監護
第二節 成年人照顧
親屬編法條索引